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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王宁等发表的论文存在数据造假、未经同意使用他人署名并在项目申请书/调查过程中存在虚假信息等问题的处理决定

2022-10-31            点击:[]

关于对王宁等发表的论文存在数据造假、未经同意使用他人署名并在项目申请书/调查过程中存在虚假信息

等问题的处理决定

  

国科金监处〔2022〕76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上海交通大学王宁等发表的论文“Ning Wang, Feng-E Chen*, Zi-Wen Long*. Mechanism of MicroRNA-146a/Notch2 Signaling Regulating IL-6 in Graves Ophthalmopathy. Cellular Physiology and Biochemistry, 2017, 41(4):1285-1297.”涉嫌学术不端开展了调查。

  经查,该论文存在数据造假、未经同意使用他人署名等问题,第一作者王宁负主要责任。此外,王宁将该论文列入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82070971)申请书中,应对申请书中存在虚假信息的客观结果负责;王宁在调查过程中虚构论文形成过程及作者贡献,还应对未如实说明有关情况负责。

  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五届十三次会议(生命医学专业委员会)审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2年第8次委务会议审定,决定依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三条第一项、第三十六条第三项,撤销王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TRIM25泛素化UCP2调控SIRT3介导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氧化应激的机制研究”(批准号82070971),追回已拨资金,取消王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5年(2022年4月21日至2027年4月20日),给予王宁通报批评。

  其他责任人另行处理。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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